泰山石化(01192.HK)第一次出资者会议须于清盘令日期后三个月内举行

2021-09-08 05:34:47 财华社 

【财华社讯】泰山石化(01192.HK)公布,根据1982年百慕达公司(清盘)规则第85条,第一次出资者会议须于清盘令日期后三个月内举行。有鑑于此,共同临时清盘人正在为该会议编制一份出资者(根据1981年《公司法》第159条,被定义为在公司清盘时有责任为公司资产出资的每个人,以及在为所有诉讼之目的之前最终确定将被视为出资者的人,包括被指称为出资者的任何人)(出资者)名单。

由于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,出资者一般为公司未缴股本的股东。

公司邀请所有出资者提供其身份证明及书面佐证档,并于公告发布后的七个日历日内(即2021年9月14日)发送至共同临时清盘人的通讯位址(香港中环遮打道十号太子大厦二十二楼)。在编制出资者名单后,共同临时清盘人将根据百慕达适用的法律及法规处理该会议

公司股份自2021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,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。

(责任编辑: HN66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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